項目名稱 | 海寧戴維斯娜紡織有限公司 | |
機構名稱 |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| |
被評價單位 | 危險化學品存放場所 | |
簡介 |
海寧戴維斯娜紡織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6年4月,位于海寧市許村鎮沈士聯盟開發區園一路4號,法定代表人為RAFAL KRZYSZTOF PIEKOS,注冊資金伍佰萬元整,主要經營范圍為裝飾布、沙發布、窗簾布、床上用品、其他紡織制成品制造、加工;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生產所需的機械設備、零部件、原輔材料及技術的進口業務。該企業租用海寧飄然家紡有限公司廠房,租用建筑面積11200平方米。現有燙金機、熱轉移印花機、復合機、壓花機、打漿機和打卷機等生產設備,年產高檔裝飾面料500萬米,實現年銷售收入10000萬元。
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膠水、丁酮(甲基乙基酮)、架橋劑(HF-75D)、甲醇、油墨共5種危險化學品,而企業產品紡織品不屬于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年版),故該企業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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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長 | 李慶敏 | |
技術負責人 | 楊明 |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 吳建國 | |
評價報告編制人 | 李慶敏 | |
報告審核人 | 趙穎 | |
參與評價工作 | 安全評價師 | |
注冊安全工程師 | ||
技術專家 | ||
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| 人員 | |
時間 | 至 | |
主要任務 | ||
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 2019-11-02 |